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支出项目决算数项目决算数一、财政拨款333.29一、一般公共服务二、事业收入二、公共安全三、经营收入三、教育四、其他收入四、科学技术252.98五、文化体育与传媒六、社会保障和就业46.11七、医疗卫生5.44八、环境保护九、城乡社区事务十、农林水事务十一、交通运输十二、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十三、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十四、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十五、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十六、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十七、住房保障支出13.43十八、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十九、预备费十二、国债付息支出二十一、其他支出收入合计333.29支出合计317.9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末结转和结余结转35.79上年结转和结余20.46收入总计353.75支出总计353.75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目本年决算数合计11.791、因公出国(境)费用02、公务接待费4.243、公务用车费7.55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5(2)公务用车购置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