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监管部门《关于在2016年“3•15”期间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雅银办发〔2016〕12号)、《关于开展雅安银行业“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的通知》和建行四川省分行相关文件要求,2016年3月份以来,建行雅安分行及各支行、网点积极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同时以营业机构网点为宣传主阵地,在现场设立宣传点,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组织开展了“熟悉消费权利,明确消费责任,防范金融风险”的“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现将宣传活动的主要做法和宣传特点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宣传方案精准易行
建行雅安分行成立“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行领导担任组长,分行办公室、风险管理部、财务会计部、个人金融部、个人贷款中心、各支行、储蓄专柜、西大街储蓄所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同时制定《“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明确宣传目标和任务,并督促全辖机构、支行、网点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建行雅安分行为进一步加深公众对银行金融知识的认识,提升金融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意识,构建和谐的金融消费环境,紧密结合当前金融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问题,重点对小额账户管理费、借记卡年费收费标准、相关优惠措施、银行卡安全使用及风险提示、防范通讯网络诈骗、消费者自我保护、普惠金融服务等相关知识进行了广泛宣传。
此次3.15期间宣传活动,建行雅安分行向广大市民宣传和讲解《新消法》中金融消费者享有的各项权利,进一步提升其责权意识和风险意识,远离高息诱惑,并告知在发生金融消费争议时应如何维权。同时引导消费者珍爱信用记录,维护信用权益,助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氛围。
二、3.15宣传活动特色与效果
3月15日当天,建行雅安分行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抽派个人金融部、公司业务部、财务会计部、个人贷款中心等部门员工组成联合宣传队,以及支行、网点设立咨询点参与现场宣传活动。其特色:全辖营业大厅悬挂主题横幅8条,设立咨询宣传点8个,共同向过往市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折页,同时向社会宣传消费者拥有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八项权利,接受金融消费者现场咨询700余人次,共发放《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手册2016年》、《反假货币宣传》、《央行支付系统》、《征信知识》《两费公告》和《银行卡盗刷风险提示》等宣传资料7000余份,受到广大市民和金融消费者好评,宣传活动达到了预期效果。
短息宣传。建行雅安分行组织各支行、网点通过短信平台向本机构辖区内的存量客户手机号码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短信宣传,短信内容为:人民银行2016年“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提醒您:学习金融知识,了解金融产品,识别金融风险,维护自身权益。
多媒介宣传。为扩大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受众,进一步满足个人客户的金融服务需求,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银监会 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68号)要求,建行雅安分行联合雅安广播电视台、雅安北纬网、雅安日报进行宣传报道:自去年8月1日起,中国建设银行可根据客户申请,为符合条件的个人客户提供一个免收账户管理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的账户(不含信用卡、贵宾账户)。
通过“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使金融消费者进一步准确理解自身的各项法定权利,引导金融消费者理性维权,加强风险意识、提高警觉性,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得到了广大市民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