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在日照港开港30周年之际,作为全国沿海港口第7家、日照市首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日照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挂牌成立。作为日照港集团主营业务“3+2”的重要板块,金融板块再次实现了大跨越、大发展。
日照港自2007年起就有设立财务公司的想法,2012年正式启动此项工作。经过4年的筹建,财务公司通过了监管机构的审查,5月18日正式获得中国银监会山东监管局开业批复。
“金融业务是日照港的主营业务之一,推动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有效结合,也是现代港口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需要加强资金统一配置、集中管理的机构。港口是平台经济,功能最重要,完善港口金融服务功能,为客户提供优质、超值的金融服务,加强资金集中管理,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是日照港设立财务公司的初衷。”日照港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杜传志介绍。
日照港2013年和2014年资金结算量分别为1608亿元和1782亿元。随着日照港集团“十三五”规划和港口转型升级的实施,未来集团货币资金结算量和沉淀量将进一步扩大,预计2020年将分别达到3181亿元和53亿元。
如此大规模的资金结算量和资金存量迫切需要通过设立财务公司进行专业化的集中管理,构筑更加宽阔的资金结算平台,并通过专业化的金融手段对整个集团货币资金进行合理有效配置,进而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日照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马先骅告诉记者,“此次成立财务公司,将使之成为日照港集团的结算中心、融资中心和资金管理中心,进而实现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有机结合,提升港口核心竞争力。”
经过多年的发展,日照港集团已成为集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资源“洼地”,有条件、有能力实现对供应链的整合及有效配置,形成新的集成优势。记者了解到,截至2015年6月末,日照港集团全资、控参股子公司及分公司共88家。
对于财务公司成立的意义,马先骅说,财务公司可享受银行间同业拆借的优惠利率,预计2015-2017财务公司可为日照港集团节约财务费用16,000万元。
据了解,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成立224家企业财务公司,日照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是山东省第19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对此,莱商银行日照分行副行长张晓晨认为:“这填补了日照市在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上的空白,将成为日照港实现生产与资本‘双轮驱动’的重要砝码。”